这是一个安监执法人在执法过程中的点滴积累,在这里您会看到许多张各种安全隐患的照片,这些照片来源于真实生产经营一线,是真实的现场执法检查的图片记录,是执法者的亲历和判断。
隐患51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10.30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该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隐患52
援引依据
JGJ 196-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具体条款
3.4.13 连接件及放松防脱落件,严禁使用其他代用品代用。
隐患53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5.05 卷扬机安装必须要牢固可靠,钢丝绳不得拖地使用,凡经通道处的钢丝绳应予以遮护。
隐患54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10.16 施工现场的木工、钢筋、混凝土、卷扬机械、空气压缩机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操作棚。
隐患55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3.03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结实,有排水设施,满足架体支塔要求,保证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或通长脚手板上。
隐患56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3.03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结实,有排水设施,满足架体支塔要求,保证不沉陷,不积水。其架体必须支搭在底座或通长脚手板上。
隐患57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3.04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隐患58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3.04 脚手架施工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
隐患59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3.04 架体必须用密目网、安全网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链接牢固。
隐患60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3.06 脚手架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隐患61
援引依据
JGJ 164-2008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具体条款
6.2.16 对头铺设的脚手板,其接头下面应该设两根横向水平杆,板端悬空部分应为10-15厘米,并应绑扎牢固。
隐患62
援引依据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具体条款
第6条 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应以黑黄(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来表示,盖件则以黄或红色标示。
隐患63
援引依据
JGJ 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具体条款
3.1.1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与水塔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隐患64
援引依据
JGJ 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具体条款
3.1.1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棚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与水塔周边,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隐患66
援引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
具体条款
6.10 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置两道牢固的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隐患67
援引依据
《安全生产法》
具体条款
第37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隐患68
援引依据
《安全生产法》
具体条款
第37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