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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团体标准12月1日正式实施

发布者:昆明华艺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6-14  阅读:3003次
内容摘要: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NFPIA 1001—2016,同时授权首批24家单位使用社团标准。

2016年12月1日,全国纤维板工业发展研讨会召开期间,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正式宣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团体标准,标准编号为T/CNFPIA 1001—2016,同时授权首批24家单位使用社团标准。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会长吴盛富对标准进行了解读。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忠涛主持了发布仪式,并对《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编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旨在谋求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6版)》编制工作相衔接;降低人造板产品中的甲醛释放量,促进企业生产绿色环保的产品,促进并健全人造板产品监督管理机制。

    《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明确了人造板产品甲醛释放限值,规定了人造板的术语和定义、甲醛释放限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标识申请、监督检查及信息公开等。

    《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标准适用于直接或间接在人居环境中使用的胶合板、单板层积材、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及定向刨花板。

    《人造板甲醛释放限量》是中国林产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6年8月成立以来起草的第一个社团标准。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标准与企业利益紧密相关。近期国家及有关部委陆续发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 号)、《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林科发[2015]127 号)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 号)等有关文件,明确提出加快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社会团体可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团体标准,快速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引领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随着我国的团体标准发展步入正轨,市场主体将真正成为标准制定的主要参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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